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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险律师

2012-10-23 23:02:31 来源:


深圳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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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致在京保险公司估损近5亿元 中国人保损失恐居首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截至7月23日24时,在京各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共接报案27459笔,估损金额约2.2亿元;财产险接报案1080笔,估损金额约2亿元;投保种植业保险农户受灾面积约28.6万亩,养殖业损失13942余头,种养两业估损金额约7180.9万元,第一笔农业保险预付赔款285万元已于今日支付到农户手中。截至7月24日9时30分,在京各人身险公司共接报案19起,其中涉及14人死亡、2人失踪、2人受伤,已确认赔付的保险金额为193.6万元。

中新网金融频道致电中国太平洋财险的相关负责人,他说:“这次的影响范围比去年要广。从21日12时至23日9时,我们接到商业车险是4800多起。这一天半的数据,比平时多出了将近一倍。”他表示,目前受损车辆基本都在4S店或者修理厂,因此,具体的损失情况还需等到定损之后才能确定。

而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截至22日17时,中国人保在北京地区共收到车险报案5241笔,非车险报案175笔,农险报案304笔。截至22日16时,平安保险接到车险报案4682件。参照上述数据,中国人保接报车险报案远超另外两大保险公司。这一方面证明其市场保有量之大,同时也意味着其遭受的损失恐居在京保险企业之首。

上半年北京保险业收入达361亿元 损失金额对险企九牛一毛

尽管数据显示,北京的这场暴雨可能给在京保险企业带来近5亿元的损失。但中新网金融频道发现,这一数字相对于北京保险企业的收入来说,只能算九牛一毛。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北京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4964175.72万元,其中仅财产险保费收入就达1324308.08万元。而上半年北京原保险赔付支出1348096.85万元,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632183.87万元。

照此数据推算,上半年北京保险业收入约达361亿元,其中财产险收入约69亿元。因而无论是5亿与361亿相比,还是2.2亿与69亿相比,都只能算是“毛毛雨”了。

进水车辆维修费不低 发动机受损花费恐破万

昨日,一位宝马X5的车主对中新网金融频道表示,他的车在这场暴雨中不幸被淹,并且发动机进水。他表示,当时保险只上了车损险,并没有参保涉水险,因而维修发动机的钱只能自己掏。“维修店的工作人员说,我这个车维修发动机最便宜也需要5万,贵的话可能要15万。”

中新网金融频道走访北京西城区几家修理厂后了解到,进水车辆的维修费用普遍不低。除座椅等部件需整体拆卸外,电动座椅的线路也要检查更换。“一般维修费用至少需要3000至4000元。如果车内水位较高,触控面板里的芯片也得换。具体要看车的情况了。而一旦发动机进水,那维修费就得上万。需要几万,还得看发动机的受损情况。”一位维修厂的负责人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说。

遇难者获赔金额不一 最高35.9万元最低仅1万余元

截止记者发稿时,中新网金融频道在太平洋、平安、中国人保三大保险公司的官网上看到,仅平安保险公布了寿险索赔情况。据平安保险公布的消息称继22日平安人寿完成寿险业内首笔赔付赔付后,截至23日下午18时,平安人寿已确认5名客户遇难,其中4名客户理赔已结案,合计理赔结案金额64.9万。

记者发现,遇难者的获赔金额较为悬殊。平安保险方面公布的消息显示,7月22日上午,平安寿险率先确认了房山区一名8岁客户在本次暴雨事故中身故,公司迅速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仅一个多小时就完成了赔付10675.03元。

同日晚,一名东城区某小学一年级学生在21日下午不幸遇难。了解案情详细经过后,平安产险于23日下午完成了案件的赔付工作,将3万元理赔款送到了孩子家属手中。

7月23日一早,平安寿险又核查到三名客户身故。预计赔付超过58万元。23日下午17时10分,平安寿险已为保单受益人送去35.9万元赔款;另有两名出险客户的22.7万元、5.3万元赔案也在23日下午结案。

律师称若市政存在过失 保险公司或可向其索赔

对于保险公司遭受的巨额损失,有分析认为,由于市政排水系统不畅,造成全市大范围积水,进而使保险公司不得不承担巨额赔偿,因此市政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对此,中新网金融频道采访了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安百山。他说;“如果市政的日常养护到位,也没有下水道淤堵未及时清理的情况,那么市政方面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但他同时指出:“如果它的日常养护不到位,排水管道在降雨过程中没能起到排水作用,排水不及时,未达到设计的排水标准,由此导致的增加的损失,市政方面是应该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看海的机会显著增多,不少网友质疑排水系统的设计存在缺陷。对此,安百山说:“如果下水系统的设计、建设、施工符合当时的设计规范,而这一设计规范也符合现行有效的设计标准,那么它是没有责任的。即使认为标准有问题需要重新讨论,设计标准被推翻,也不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设计或是建设施工标准明显低于当时的标准,则要承担一定责任。”从1980年踏入中国政法大学校门开始,“法律、公平、正义”这些字眼便深深地刻在了周景伟心中。大学毕业后,他先后进入国家机关和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心中的法律梦想。1992年,他毅然辞去了待遇优厚的工作,与另两位律师创办起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成为天津第一批非公职身份的社会律师之一。如今,20年过去了,周景伟已经从一个青涩懵懂的法科毕业生,成长为一名成熟睿智的优秀律师。唯一不变的,是他一直坚守的法律梦想。

  由于曾在保险公司任职,周景伟的主要业务集中在保险领域,先后担任数家大型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代理了大量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周景伟认为,财产保险的核心是损失补偿,它的主要作用是通过收取保险费建立风险基金,在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时,获得保险赔款补偿,及时恢复生产、生活。所以,当被保险人真正出险时,保险公司不能惜赔,但被保险人也应按合同索赔,因为只有保险公司正常运营了,才能保障真正受损被保险人的利益,给遇到困难风险的人以保障。

  绕开“非典”追事实戳穿事故迷局

  非典期间,内蒙古一家生产水利工程管材的工厂报案称,由于其员工有从疫区过去的,遭到了当地居民的驱赶。当地人不仅设置路障,不让原材料进厂,还闯入车间打砸设备,以致工厂被迫停产。事发后,该工厂向为其承保财产一切险和利润损失险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主张两项损失,一项是直接财产(机器设备)损失,约80多万元人民币,还有一项是因停产造成的营业利润损失,总共千余万元人民币。为证明事情的真实性,这家工厂还提供了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厂所在地管委会出具的情况属实证明,并加盖了公章。对此,保险公司提出,在保险合同中,财产一切险是主险,利润损失险是附加险,只有产生并赔付了财产一切险,才涉及利润损失险。但财产一切保险条款明确写明因居民闹事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是不负责赔偿的,因而主险理赔责任不成立,附加险自然也不成立。所以,不同意理赔。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工厂一方并不认可,其认为,这些损失与非典有关,属于利润损失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理应负责赔偿。双方因难以协商一致,遂对簿公堂。

  保险公司委托周景伟代理此案。在查阅了大量资料并对事实进行仔细分析后,周景伟觉得,事情毕竟发生在非典期间,和非典有一定关系,而非典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当时并没有明确定性。并且外地也发生了因非典引发的保险纠纷案件,对这类损失,总体思路和大环境倾向于尽量赔付,因此本案不宜简单定性。周景伟在核对已掌握的材料中发现了两个疑点:首先,打砸事件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可管材工厂所提供的材料中,并没有当地公安机关的立案证明,也没有进一步处理措施和案件的进展情况,这种现象很不正常,也不合情理。其次,保险公司委请的检验机构(非典期间不便到当地现场检验)根据报案材料中关于设备的描述、照片,以及对天津的相近设备进行对照分析后,得出鉴定结论:设备损坏是由电器控制系统的源发程序被删除造成的。删除程序只能是在设备使用中,由专业人员做出,不可能是遭受外力打砸造成的。上述疑点给了周景伟一个重要启示:应该跳出非典,从案件本身事实入手,看看工厂的报案是不是存在水分。

  根据上述两个疑点,周景伟申请本市受案法院到工厂所在地调查取证。法院经审查,认为周景伟提出的问题涉及案件重要事实,很有必要调查清楚,于是派出四名法官前往当地派出所、管委会核实情况。果然,经过调查查明,管材工厂所述的打砸、破坏设备现象根本不存在,派出所也没有立案,报案材料里提供的派出所在损失设备清单上盖的章是假的。当地管委会也出具了证明,表明恶意破坏等情况应以派出所证明为准。铁证如山,管材工厂无力狡辩,最后只好在正式开庭前匆忙撤诉。

  周景伟说,律师要有职业良心,在这个案件中,自己虽然代理保险公司一方,但并不是一味地帮着保险公司想方设法不赔钱,如果工厂损失真的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那么保险公司应该赔付。可是这个案子有疑点,被保险人有虚构事故和损失的嫌疑,那么律师就有责任抛开案外因素影响,从案件本身去追,查明事实真相,还保险公司一个公道。保障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是保障真正受损被保险人利益的前提。当然,主审法院不辞辛劳、高度负责的办案精神也令我们肃然起敬。

  透过案件促合作遏制车贷风波

  周景伟认为,保险公司只有不断扩大承保覆盖面才能分散风险,提高风险保障能力。因此,保险公司虽具有商业性质,但其在客观上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应通过积极的损失补偿保障广大被保险人利益,促进社会稳定。但被保险人也应按合同索赔。即使是国家开办的社会保险(如养老金和医保),受现时国家、企业和个人支付能力限制,也只能先在社会上全面铺开,解决社会覆盖面,然后再逐步增加保障程度。目前开办的各种商业保险,受投保人支付保费能力和保险覆盖面的限制,相应的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保障也是有限的。从保户角度来说,要杜绝一种思想,就是不管出什么事保险公司都得管,这是不够理智的。而从保险公司角度讲,应该对保险条款的设置,特别是免责条款加大解释力度,对应当赔偿的部分不能惜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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