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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4 12:45:55 来源:
深圳律师函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中国十大律师事务所)团队统一电话:135-382-90461丁律师qq咨询254-908-1961。专业分工,资源整合。为最大化保障当事人权益提供了条件。针对《劳动报》近日登载的一篇名为《微博“明码标价”产业链浮出水面》中谈及的冯小刚、姚晨发微博明码标价一事,在姚晨工作室第一时间否认澄清。之后《劳动报》删除了所涉内容,但拒不道歉及澄清。3月22日,为避免事件再度传播,“华谊姚晨工作室”官方微博向《劳动报》发律师函,正式声明姚晨已发布的所有微博从未收取过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费用、从未向任何微博营销机构或个人报价,并要求报纸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姚晨公开致歉,消除影响,否则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姚晨痛斥被指微博明码标价
3月20日,《劳动报》田静、孔孝元两位记者在其视点栏目发布了一篇标题为《微博“明码标价”产业链浮出水面》的整版报道,文中采访了东方卫视宣传总监韦亮,他告诉记者“很多电视节目的宣传‘都走名人微博的捷径’,是一件‘明码标价’的事情,‘像冯小刚、姚晨这样千万级粉丝的大明星,单独发一条软文价格为2万元,转发一条几千元’”,“早先某档娱乐节目,冯小刚、姚晨等一众明星在微博上连连称赞,正是圈内典型案例”。
消息一出,华谊姚晨工作室第一时间联系了《劳动报》记者田静和韦亮了解情况,然而针对以上言论双方各执一词、互相推诿。随后姚晨在其微博上痛斥:“这年头,是不是真的都以为造谣不犯法啊?现在记者与被采访者互相推卸责任,彼此乱咬,好一出罗生门。正好最近有空,奉陪到底。”
《劳动报》删除信息拒不澄清道歉
3月22日下午,东方卫视宣传总监韦亮在其微博上称:“今有报纸发表名人微博‘明码标价’的相关稿件,将我的名字和‘姚晨、冯小刚发一篇微博两万元、转发一条几千元’的言论联系起来。我从未发表过该言论,特此声明,以正视听。”随后该条微博被姚晨转发,但《劳动报》也并未因此有任何说法。
与此同时,华谊姚晨工作室给《劳动报》发送了撤稿函,要求《劳动报》删除所涉不实文字内容,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在报纸官方微博和报纸指定位置公开致歉,以消除因其不实消息给姚晨已经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名誉损失。
接函之后,《劳动报》除了删除相关不实文字内容外,至律师函发送前并没有任何行动进行澄清致歉。据悉,已有部分媒体跟踪报道,亦有媒体未经证实同期撰写了相关的稿件传播。2007年,我买了金菱置业的新湾金菱花园,2010年装修时,发现洗手间盥洗盆的下水管道堵塞,我向物业反映了多次,但他们一直处理不好,所以我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却发来律师函,希望商报帮忙维权。
商报见习记者 邵敏宸 维权报道
新买的房子 洗手间水管一直堵塞
2007年,陈女士在萧山新湾金菱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子是一手房。2010年,陈女士开始对新房进行装修,随后发现主卧洗手间盥洗盆处的水管无法疏通。
“修理管道的师傅说,要疏通管道就得打开楼下业主家的天花板,所以我找了物业,希望他们介入协调。但是楼下业主开出了两个条件:首先我得承担对方一年的物业费,另外只要打开了天花板,就得给她以旧换新。”陈女士说,她认为这些条件过于苛刻,所以修理管道的事一直没有结果。
据陈女士透露,自己从房子装修时就开始向物业反映这方面的情况,但物业一直没有协调处理好,使得五年前就购入的房子,主卧洗手间的盥洗盆一直无法使用,非常麻烦。
拒交物业费,却收到两张律师函
陈女士说,由于该房子的开发商为金菱置业,而物业管理外包给了其他公司,自她入住以后,先后更换了两家物业公司,都无法解决问题,因此三年来她拒绝缴纳物业费。
去年10月11日,她收到来自杭州元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上面要求陈女士尽快缴纳803元的物业管理费;此后,新湾金菱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变更为杭州胜源物业有限公司,今年1月18日,她收到了该公司委托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要求其缴纳802.3元的物业管理费,称如果继续拖欠,将诉诸法律。
让陈女士无法理解的是,家里的洗手间因为排水管堵塞的问题一直无法正常使用,物业的不作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但现在物业却反过来找自己要钱。
开发商、物业、业主,由谁来承担责任?
对此,记者联系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一般商品房在买卖合同签订时都有一个质量保修期,水管自拿到毛坯房后就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可向开发商提出保修。”潘律师说。
房屋开发商金菱置业的工作人员表示,陈女士是在2007年购入的房子,已过质量保修期;此外,根据国家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排水管道的保修期为两年,而陈女士购入房子五年,综合以上两点,开发商已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房子超过保修期,业主可仔细查看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若该合同中提及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物业有义务协调解决处理等条款,物业公司应根据承诺付诸行动,并承担业主的损失。”潘律师说,“如无相关说明,消费者就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对此记者联系了物业管理方,杭州胜源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出具《物业管理合同》,以明确责任。此外,据律师透露,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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